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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最大程度弥补受害者的损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应当优先返还被害人

时间:2021-06-28 15:57:39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者:DN032

6月22日,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其中明确,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时,查扣在案的涉案账户内资金,应当优先返还被害人,确保尽最大力量挽回被害群众的经济损失。据悉,仅去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财产损失即达353.7亿元。虽然上当受骗各有原因,但被骗子拿走的都是血汗钱。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尽最大程度弥补受害者的损失,是体现公平正义之举。希望细则能尽快落地,让百姓吃上定心丸。

(作者 张丽)

标签: 优先返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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