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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影响用户选择、商品下架等方式

时间:2021-08-17 15:53:50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者:DN032

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就《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机会,实施“二选一”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记者 陶凤 王晨婷)

标签: 不正当竞争,算法,技术手段,流量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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