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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治理个人涉诈银行卡专项行动 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时间:2021-11-24 16:25:43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发布者:DN032

为严打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11月23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召开涉诈银行卡专项治理新闻发布会,通报郑州个人涉诈银行卡严峻形势,部署开展打击治理个人涉诈银行卡专项行动(“霹雳”行动)及“警银通”系统上线运行工作。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今年以来,郑州市公安局持续保持对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先后开展“雷霆”“断卡”等系列专项行动,破案12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00多人,返还群众被骗资金3000多万元。

结合当前涉诈个人银行卡开卡数量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郑州市公安局部署开展“霹雳”行动,在全市所有银行金融网点上线“警银通”系统,将掀起新一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攻势,通过持续深化警银联动,构建科技反诈新格局,切实从源头上扼制全市涉诈银行卡开卡高发势头。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以下人员:“银行卡”收购贩卖人员;网络招募的“卡农”(给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用于诈骗的人员);“跑分客”中介人员(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在电商平台注册生成收款二维码,借以帮助上游犯罪转移资金、洗白“黑产”,从中赚取佣金的人员);

与境外犯罪团伙直接勾连人员以及行业“内鬼”。

据了解,郑州市公安局充分借助科技信息化手段,开发了“警银通”系统,并在全市银行金融网点推广使用。开卡人在办理银行卡开卡业务前,需要扫描“警银通”二维码,该系统将自动预警高频次银行卡开卡人员,还可以与公安机关涉“两卡”重点人员进行比对,是实现涉诈银行卡犯罪源头管控的有效措施之一。

个人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有哪些?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企业账户的个人,除承担法律责任外,对相关个人实施惩戒措施:暂停5年内所有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停止开立新账户。

今年以来,郑州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108人采取惩戒措施,这些人员5年内不能使用自助存取款机,不能刷卡购物,不能使用手机支付,还将录入个人征信,对个人贷款、入职等方面造成影响。(记者 王斌 通讯员 张芳冰)

标签: 郑州市 涉诈银行卡 电信网络诈骗 人民群众 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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