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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需要什么材料,书复核流程是什么-全球信息

时间:2023-02-10 17:02:50 来源:法务网 发布者:DN032

导读:


【资料图】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需要的材料有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人身份证等。复核流程有有异议三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等。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需要的材料有: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流程是:

1.当事人对交通责任认定书有异议,三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3.原办案单位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几天生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不含领取之日,三天内不申请复核就视为认可并且即刻生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如果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可以申请复核。行政复核只能提出1次,如果对复核后责任鉴定书还是不服,那就只能在法庭上设法推翻该事故责任鉴定书,而不能单独对该事故责任鉴定书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管理 公安机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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