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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原因简短实用_辞职原因简短|焦点快播

时间:2023-05-04 15:21:09 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DN032


(资料图片)

1、辞职原因简短实用就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事实。

2、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3、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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