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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第七十八条内容规定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几日内提示付款?

时间:2023-05-17 13:26:30 来源:法务网 发布者:DN032

支票日期填写的方式:采取中文大写数字(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的形式填写即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应当认定为支票。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标签: 支票有效期 票据法 付款期限 支票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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