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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内容是什么?

时间:2023-05-24 15:57:17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者:DN032

病假工资应该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进行计算。对于患病在医疗期内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上述标准来向其发放工资,至于具体的数额可依据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标签: 病假工资 病假规定 病假工资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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