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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需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吗?

时间:2023-05-25 10:57:31 来源:法制网 发布者:DN032

一、

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后没有按期开工怎么解决

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后没有按期开工的解决办法: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二、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要多久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15日。

建设单位需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三、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标签: 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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