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互联网 > > 正文

超过票据时效的持票人应当向谁请求返还利益?背书属于票据行为吗?

时间:2023-05-26 08:47:31 来源:产业研究网 发布者:DN032

超过票据时效的持票人应当向谁请求返还利益?

故票据法同时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背书属于票据行为吗?

1.

背书的含义。所谓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行为是在票据出票后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票据作为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票据在签发以后,持票人可以依法转让其票据权利或者将其票据权利授予他人代为...

2.

背书行为的当事人。背书行为的当事人有两方: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标签: 票据时效 超过票据时效 持票人 票据行为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3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