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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有效吗?就业协议书的作用是什么?

时间:2023-05-26 10:21:19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者:DN032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是作为毕业生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就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果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各部委、各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管理举办本部门、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其它部门不得举办以毕业生就业为主的洽谈会或招聘会。举办省级上述活动要报国家教委备案,跨省区、跨部门的有关活动须报国家教委审批。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标签: 就业协议 协议书作用 工作暂定 就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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