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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闻】安靠智电: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时间:2023-05-31 21:25:32 来源:证券之星 发布者:DN032

         安靠智电


(相关资料图)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3-034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10.91 元/股调整为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将陈晓钟先生等三人作为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

          安靠智电

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陈晓晖先生、陈晓凌先生、

陈晓鸣先生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已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人员名单予以核实,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陈晓钟

先生等三人作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

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

案。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 2020 年 8 月 8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安靠智电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将陈晓钟先生等三人作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

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

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成功向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3.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11.41 元/股,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1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 2020 年 9 月 11 日。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安靠智电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

          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8 日为授予日,

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以 11.41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86 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8 日,向 7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7.86 万股限制性股票。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

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的授予登记工作,成功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8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1.41 元/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8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

        安靠智电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激励计划中未授予

部分股份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冬云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150,000 股,同意公司对 2019 年回购的用于 2020 年激励计划

的股份中未授予的 50 股股份做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

表了独立意见。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激励计划中未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同

意董事会对原激励对象张冬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励计划的股份中未授予的 50 股股份做注销处理。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安靠智电

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

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

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分派方案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167,996,636股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

的股本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

元(含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

  派息:P=P0-V

        安靠智电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0.91

元/股调整为10.41元/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

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股调整为10.41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

授权,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10.91

元/股调整为10.41元/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已履行现阶段必

       安靠智电

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公

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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