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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哪些?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诉讼主体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3-06-01 10:23:35 来源:税法网 发布者:DN032

民事法律关系要素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所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者缺一不可,故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当事人。

1、自然人,因出生而获得生命的人类个体。

2、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

3、其他组织:合伙、无权利能力社团。

区别:

两者指向既是相同的,也有所不同,民事诉讼主体是指诉讼参与人而言,民事诉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包括更广泛。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的人。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有:人民法院、当事人、全体诉讼参与人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

标签: 法学术语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法律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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