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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全面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时间:2023-07-31 11:18:43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者:DN032

扎西曲加是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司法局扎木司法所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以来,他已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调解能手”。2022年,扎西曲加获评西藏自治区“金牌调解员”。


(相关资料图)

近年来,自治区以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稳定基石为目标,全面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为推进法治西藏、平安西藏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排查矛盾纠纷13万余起,预防矛盾纠纷3600余起,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万余起。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直接调解或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9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5.8%。

选优配强专职调解员队伍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将其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基层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强顶层设计,细化方案措施,按照“纵向分级、横向分类、突出基层、不搞‘一刀切’”的原则,为市(县)、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配备1名至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同时,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向基层一线下沉,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员;矛盾纠纷发生在哪里,调解员就跟进到哪里”,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赋能添力。

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任人民调解员的首要标准,严格把好准入关,从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大学生中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从政治立场坚定、善做群众工作的基层党组织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及德高望重的乡贤、先进“双联户”(联户平安、联户增收)、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坚持优中选优,按照选任程序和聘任条件进行考核、择优任用。同时,建立“以师带徒、以老带新、梯队建设”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育机制,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法治素养较高、调解能力突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更好地满足群众矛盾纠纷调处需求。

加强人民调解品牌建设

那曲市比如县白嘎乡人民调解员朗扎扎根牧区50余年,他结合牧区实际,探索出一套适合当地的调解方法,并成立“朗扎调解工作室”,成为西藏自治区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品牌调解室。

每年虫草采挖期间,朗扎都将虫草采挖点和交易市场的矛盾纠纷调解作为重点工作,推动化解大量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全力维护虫草采挖期正常秩序。近年来,他先后荣获“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及西藏自治区“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在“朗扎调解工作室”示范带动下,自治区掀起“人人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的热潮。

西藏自治区出台《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西藏自治区金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和金牌调解员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按照“一地一品”要求,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品牌建设,深入开展区、市、县三级金牌调解室和金牌调解员创建评定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共评定金牌调解室258个,其中,自治区级金牌调解室27个;评定金牌调解员566名,其中,自治区级金牌调解员30名;培育“阿古白琼调解工作室”“牧人家事调解工作室”“红柳调解工作室”等本土调解品牌60个。如今,这些调解室和调解员已成为西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排头兵”。

打好“调解+普法”组合拳

在阿里地区改则县洞措乡人民调解员南措看来,人民调解员的职责不仅仅是调解矛盾纠纷,更要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最大限度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2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南措经过公开招聘,成为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由于她既有文化知识,又是本地人,做起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得心应手。

近年来,自治区按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要求,逐年为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配备192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中,专职人民调解员将排查预防社会风险隐患和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作为首要职责,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专职人民调解员按照“群众‘点单’,调解组织‘派单’,调解员‘接单’,司法行政机关‘晒单’”的矛盾纠纷调解流程,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各类矛盾纠纷激化为群体性事件、转化为案事件。

此外,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租赁等常见、多发的民间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将情、理、法相结合,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化解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及党委、政府交办和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法治宣传与调解工作相结合,通过“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将普法工作贯穿调解工作全过程,将调解过程变为群众学法过程,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全力筑牢平安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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