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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的行为有哪些?虚开普通发票的后果严重吗?

时间:2023-05-26 11:16:21 来源:今报在线 发布者:DN032

虚开发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因此,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即为虚开发票。

虚开普通发票的后果严重吗?

虚开普通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对发票类犯罪新设的一个罪名,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构成本罪的行为主体。

虚开发票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标签: 虚开发票 普通发票 虚开普通发票 虚开普通发票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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